我在2007年跟你定下了民國100年的誓約
距離將近四年半的時間 
完成這個計畫

一半是為了你,一半是為了我自己
因為我也曾對自己承諾在30歲生日要完成這個答應自己的約定

到時候不管我們走到了哪一步
我都會實現這個約定



p.s.到時即使我們分道揚鑣,若有空房還是可以租給你啦 哈哈哈 
(你一定又要罵我傻瓜了~~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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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ochu2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